今天是:
站内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蔚园新闻  蔚园要闻  
滁州学院举办学习贯彻“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培训班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2-02-09
终审人: 吉晓华
 

28下午,滁州学院举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专题培训班,全体校领导、处级干部和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培训。

 

校党委书记余在岁在培训班上作专题辅导报告。余在岁首先传达了全省普通高校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培训班的主要内容和会议精神以及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程艺同志在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余在岁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高校党建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高校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为契机和动力,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余在岁强调,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和《实施办法》精神,全面把握中央、省委对高校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要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高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院(系)党组织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切实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干部队伍。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党员教育管理,重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余在岁就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精神,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出了希望和要求。第一,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委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重大事项决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第二,要切实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健全体制机制。第三,要重视加强学校思想理论建设,进一步增强理论武装的实效性。第四,要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学校群众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五,要在实践中积极开展学校党建工作的研究与创新。

余在岁最后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精神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的讲话和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我省《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若干意见》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国家新一轮对本科院校合格评估的文件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和“迎评促建”工作方案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高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创造有利条件和提供坚强的保证。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许志才主持培训会。他指出,余书记的辅导报告既有理论思考又有实践体会,对于学习贯彻好《条例》和《实施办法》,加强学校党建工作,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全校上下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学校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他还就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基层党组织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等,畅谈了自己的体会和感受。 

   
分享到:
校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路2号(琅琊校区) 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会峰校区) 
邮编:239000 皖ICP备11015759号 
技术支持:滁州学院信息技术与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