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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4-10-21
责任编辑: 马报
 

宣〔2014〕8号

各党总支,各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推进新闻工作更好地为师生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三届新闻奖评选工作,现将参评作品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资格

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并在(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1日)首次刊发表在各级平面媒体、网络媒体上,宣传我校的新闻作品。

二、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新闻奖设立5个评选项目。参评作品按各项目要求申报。

(一)消息类:迅速报道学校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

作品要求:新闻性、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长度不超过1000字。

(二)通讯类: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两期刊发的通讯)。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感染力强,长度不超过4000字。

(三)评论类:对学校新闻事件、当前大学校园热点话题、与大学校园相关的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

作品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富有新意,论据准确充分,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长度不超过2000字。

(四)新闻摄影类:各类单片和组照。

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具有表现力,文字说明完整,简洁清晰。

(五)视频类:不单独分文体。发表于校园网络电视台、各二级网站,以视频新闻方式发表的视频新闻作品。

三、报送时间和报送办法

参选作品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报送。各单位提交作品登记表(附件)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文字类作品的文字稿为1份完整样报和该作品剪报的复印件,广播、电视作品的文字稿为该作品内容的文字打印稿。图片作品为作品复印件及该作品剪报、网页截图复印件等;视频作品将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为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同一报送单位参评同一项目的广播电视作品可录在1张光盘上。

报送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11月1日前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马报,联系方式:3510020,电子邮箱:840518683@qq.com。

四、注意事项

(一)参评作品的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报纸消息、评论、通讯、新闻摄影等参评作品的作者,刊播时署名超过3人(不含3人)或未署名的,视为“集体”署名。

(二)如发现参评作品、获奖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作品电子版进行过二次加工,参评作者造假(原署笔名的,应加在真实姓名后的括号中)等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通报批评。

 

附件:滁州学院新闻奖参评作品登记表.doc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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