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健身理念,活跃校园文化,提高身心素质,培养团队精神,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学校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7年11月8日至10日,会峰校区塑胶田径场(标枪在第二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
各二级学院、校教工各分工会。
三、竞赛分组
甲组:非体育专业学生;
乙组:体育专业学生;
丙组:教职工(青年组:35周岁以下、中年组:36—49周岁、老年组:50—59岁)。
四、竞赛项目
1.甲组:(男、女各16项)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跨栏(男110m、91.4cm,女100m、76.2 c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7.26kg、女4kg)、标枪(男800g、女600g)、4×100m接力、4×400m接力、60m迎面接力(20人)、三项全能(100m、铅球、跳高)。
2.乙组:(男、女各14项)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跨栏(男110m、106.7cm,女100m、84c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7.26kg、女4kg)、标枪(男800g、女600g)、4×100m接力、4×400m接力。
3.丙组:分设3个组别,青年组:100m、200m、400m、800m、跳高、跳远、铅球(男子5kg、女子4kg)、4×100m接力;中年组:100m、200m、400m、800m、跳远、铅球(男子5kg、女子4kg)、4×100m接力;老年组:60m、立定跳远、前抛实心球。
五、参赛资格
1.甲、乙组运动员必须是我校的全日制在校生,身体健康(有慢性疾病者不得参赛,各院部报名时须认真审查)。
2.丙组运动员必须是我校工会会员且身体健康。
六、报名、竞赛办法
1.甲组以学院为单位;乙组以年级为单位;丙组以工会分会为单位。
2.甲组各单位每单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三项全能运动员只能兼报接力。
3.乙组各单位每单项限报6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4.丙组各单位每个项目限报2人,人数超过50人的分会可增报1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4×100米接力除外)。
5.比赛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补充规则”执行。
七、录取名次、奖励办法
1.甲组、乙组、丙组男、女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报名人数不足8人、按报名参赛人数减1录取,高限记分;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2.接力和全能项目加倍记分。名次并列时,得分平均计算,同时去掉相应名次。
3.破校纪录另加9分(在同1项目比赛中多次打破纪录者,只计1次加分)。
4.甲组按各代表队名次得分总和分别取男、女团体前6名、男女团体前3名;乙组取团体前3名;丙组按各工会分会代表队取团体前6名;如遇积分相同,则以破校纪录或第1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5.设体育道德风尚奖3名。
八、其它规定
1.请各单位按报名要求于2017年10月20日16:00前将纸质报名表准确填写盖章后交体育学院办公室(T103),电子邮件发送至349726848@qq.com。
2.丙组以分会为单位填写“丙组报名表”。报名表填报内容特别是年龄(按周岁)必须真实,参加人员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报名表审核通过后,不再进行调整修改。
3.开幕式举行入场式,要求各参赛学院院长带队入场,运动员服装统一、精神饱满、步伐整齐、口号响亮。
4.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核实,取消其成绩和名次,每次从所在学院团体总分中扣10分,并按考试违纪给当事人予以相应纪律处分。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的学院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5.运动员参赛必须佩戴号码布。运动员号码布自备,规格为:长25厘米、宽17厘米,白底红字。号码分配如下: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滁州学院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报名表.xls
校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代)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