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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开放实验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7-12-01
责任编辑: 朱咸影
 

有关学院:

根据工作计划及《关于公布2017年开放实验项目评审结果并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对2017年度开放实验项目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7年学校批准立项的开放实验项目(附件1)。

二、检查验收程序

(一)第一阶段:学院验收,20171222日前

1.指导教师(组长)填写《滁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整理相关过程材料并装入档案盒,提交学院作为教学档案归档。过程材料为: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开放实验项目选修报名表、开放实验项目教学进度表、记分册、开放实验项目实验指导书、实验室教学运行记录簿(复印件)、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复印件)及实验成果(实物照片、软件(光盘或U盘)、实验报告、研究论文、实验过程影像)等。

2.各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实验室主任和有关专家组成的检查验收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对照《进度表》《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重点检查项目是否按预期完成以及项目实施过程材料,验收结果,填写《滁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3)。

(二)第二阶段:学校检查,20171231日前

资产与设备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量及学分认定

1.工作量认定:开放实验课程系数为1.5,按立项审定的课时乘以1.5作为总工作量。经验收合格的项目,指导组长按实际工作任务填写《滁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工作量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交资产与设备处和所在学院。

2.学分认定:开放实验项目纳入学校正常实践教学体系统一管理,满12学时计0.5学分,满24学时计1学分,作为“创新创业”学分计入学生学籍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开放实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是检验项目实施效果、总结实践教学经验的重要环节,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负责验收工作。

2.结题验收除项目《申请表》及《进度表》中约定的任务外,各学院还应检查是否利用实验室及仪器设备资源进行有效的“开放共享”实践教学、“开放共享”程度如何、学生对开放实验项目的认可度、满意度如何等,并认真总结,积累经验。对未达到目标或“开放共享”不足、学生满意度不高的实验项目,应明确提出改进意见。

31215日前各相关学院应完成院级验收工作,将《滁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结题报告》《滁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结项汇总表》及《滁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工作量登记表》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设备管理科,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chzuzcc@126.com

附件:1滁州学院2017年度开放实验项目立项汇总表.xlsx

2滁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结题报告.doc

3滁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结项汇总表.xlsx

4滁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工作量登记表.xlsx

资产与设备处

20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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