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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3-04
责任编辑: 朱咸影
 

各相关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滁州学院关于下达2017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17年度立项的4个校级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内容

按照项目任务书进行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是否完成了目标任务、形成了预期成果;

2.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3.学校有关文件和项目任务书确定的其他内容。

二、结题验收流程

139日前,项目负责人(附件1)对照项目任务书,在认真总结所承担课题建设目标、预期成果等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填写《滁州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项目研究成果(或报告)1份;相关成果佐证支撑材料(复印件)和财务处网站查询打印的“项目帐”清单作为附件,提供1份附件清单。

2316日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对课题立项以来研究总体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对提交的研究成果等有关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相关佐证支撑材料首页加盖单位公章。

3321日前,项目负责人将学院审议盖章后的结题报告书及其附件提交至发展规划处,电子稿发至发展规划处邮箱(fzghc@chz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结题验收”,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发展规划处对提交的有关课题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复查,没有通过复查的,一律不予参加答辩评审。

4.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复查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形成结题验收结论并给出每个项目执行情况的等级(A档优秀、B档良好、C档合格、D档建议整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结题验收等工作,严格审查结题报告书及其附件。所有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

2.项目负责人应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结题报告中的数据务必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应按照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并做好答辩等工作准备。

联系人:龚洁松,联系电话:0550-3512319

附件:12017年度滁州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名单.xlsx

2滁州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发展规划处

20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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