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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2018年度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3-16
责任编辑: 朱咸影
 

    现将滁州学院2018年度辅导员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滁州学院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校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二、招聘名额

专职辅导员8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3名。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中共党员(含预备)。

319887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学历,且高等教育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学校毕业);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热爱学生工作,甘于奉献;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6.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曾担任过班级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四、应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2624:00止,以简历投递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电子简历发送至招聘工作专用邮箱wangxiaoting@chzu.edu.cn(与《滁州学院2018年度人才引进计划》中提供邮箱相同)。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性别+学校名+专业名。在本公告发布前已按引进计划中邮箱投递过简历的,无需再次投递。

3.初审初选

学校成立专门小组负责初审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报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并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直接通知(包括资格审查日期、考核日期地点、考核注意事项等信息)拟参加考核人选。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

1.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携带以下证书或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暂未获得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请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院系盖章))、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党组织盖章,预备党员需明确具体时间)、就业协议书(境外获得学位的及非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干部任职的院系证明;另提供一份完整的个人简历,简历中需同步附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就业协议书无需复印,往届毕业生无就业推荐表的可不附)。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另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综合考核

考核分理论知识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心理健康测评和实践能力测试。应聘人员在各考核环节的分数成绩均按性别分组由高到低排序。

1)心理健康测评。学校组织所有参加理论知识测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如心理健康测评不合格,则取消参加考核资格。

2)理论知识测试。测试内容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等,根据成绩按岗位数1:3确定入围综合素质面试。

3)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的综合素质,根据理论知识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的合成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确定入围实践能力测试。

4)实践能力测试。实践考核约半天时间,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素质、专业技能等。

5)综合考核结果。对参加实践能力测试人员,根据“理论知识测试(30%+综合素质面试(40%+实践能力测试(30%)”确定最终综合考核总成绩,并按性别分组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考核结果作为录用、选聘的主要依据。

六、录取及其他事宜

1.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排名,由学校联系拟聘人员于5个工作日内将就业协议书(网签的要将密码告知学校)、就业推荐表寄到学校(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寄者视为放弃。学校将结合考察结果和协议书寄达情况,报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同意后,在校园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就业协议签订等相关手续。

2.辅导员聘用人选由学校统一安排至具体岗位。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生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50-3510022;王老师,电话:0550-3518055

滁州学院学生处  人事处

20183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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