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做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停放通知如下:
1.所有机动车辆(私家车)须在校内划设的停车位停放,不按规定停放的,校保卫处将进行贴单,贴单三次注销该车辆门禁系统注册。
2.所有非机动车辆(电动车、自行车)须在校内划设的非机动车停车线内停放,不按规定停放的,校保卫处将进行加锁、收缴。
3.禁止从办公、教学场所和学生公寓私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一经发现,校保卫处将没收充电设备,剪断电源线。
4.禁止将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在公寓(住户)楼道内,一经发现,校保卫处将就近搬至停车线内。
5.从即日起,校保卫处将对两校区公寓(住户)楼道内停放的“僵尸车”进行清理,请教职工提前处理。
文明创建,人人有责,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配合!
校保卫处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