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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教职员工开学返校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4-24
责任编辑: 申思达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教职员工安全返校返岗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高校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学校根据实际研究决定,56日毕业班学生正式开学。为切实做好开学各项工作,现就我校教职员工安全有序返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将本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上级、学校关于开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每位教职员工。教育引导所有返滁返校教职员工严格遵守滁州市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学习《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师生员工个人防护手册》和新冠肺炎防控有关知识。

二、深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按照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再检查再落实。各单位要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对照检查,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措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零差错。积极开展工作演练,加强人员配备,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三、组织教职员工安全返校。各单位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立即通知和督促尚在滁州市外符合返回条件的教职员工尽早返滁。返滁人员要提前两天向学校报告返程信息,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返回后居家隔离一周,每日向学校报告健康状况。《安徽省学生和教职员工新冠肺炎风险人群判定标准》中的高、中风险人群不得返校,不允许带病返校。

四、全面掌握教职员工健康信息。各单位要逐人建立教职员工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表”,精准掌握是否来自、到过疫情高发地区,是否与疫情高发地区人群或入境来皖(回皖)人员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曾经留置观察等情况,做到全面摸排,不留死角。430日,各学院要召开线下全体教职工会议,部署开学和防控有关工作,逐人签订返校前14天信息报告表和健康承诺书(由各单位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于一张纸上,每人一份),杜绝谎报、漏报个人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等,坚决杜绝教职员工带病、带隐患进校。

五、确保教职员工健康进校。教职员工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须提供各地定点发热门诊出具的新冠肺炎排除诊断证明且恢复健康后,方可返校。如与入境来皖(回皖)人员密切接触,须居家自我观察14天,期间没有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方可返校。凡本人或家庭成员、密切接触者、居住地有确诊病例,以及外出返回居住地后按要求医学隔离观察和居家隔离观察的人员,须提供“安康码”绿码和居住社区开具的解除居家隔离或解除医学观察等相关证明材料方可返校。

六、落实健康日报和检测制度。各单位要密切监测教职员工健康情况,精准掌握教职员工每日行程和健康状况,督促教职工每天通过掌上蔚园进行个人健康日报。严格落实教职员工进校、进课堂、进工作场所测体温、戴口罩制度,对因病缺课缺勤的认真进行登记与追踪,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

七、切实做好人员流动管理。即日起,所有已返滁教职员工要积极做好开学准备,原则上不得擅自离开滁州,确需离开滁州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审批程序见第八项)。开学后在节假日、周末时间需外出的教职工,须向所在单位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提醒做好个人防护、日报健康信息,掌握其行程信息并及时通过日报表上报学校。长期往返工作居住两地的和因工作出差的教职工须每天上报健康状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与其保持密切联系,动态掌握其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在外教职工生病时要及时报告所在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追踪和随访,了解其是否及时就医、去往何处就医、医院的诊断与治疗及病情转归等情况,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给校防控办和校医院。

八、严格外出人员审批。开学后教育教学时间内教师一律不外出,确需离开滁州须履行审批程序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校后须先落实卫生措施再进入办公或教学场所。疫情解除前原则上不组织召开国内外学术会议,教师个人尽可能减少外出参加科研相关会议,如需参会须履行审批手续。经常居住地不在滁州的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没有异常情况的在教育教学期间只需审批一次。审批程序如下:副处以上人员由所在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党委书记审批;其他人员由所在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校长审批。各有关单位对经批准同意的外出人员要认真进行离校返校信息登记,并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进行健康日报并掌握其行程信息。

九、认真做好有关应急安排。对体温异常或有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教职员工,一经发现,不允许进入校园,立即安排到学校临时留置观察区域,并及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部门,按照《安徽省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指引》和防控应急预案要求处理。对有关教职员工视情况做出暂缓返校上岗安排,由所在单位安排专人做好相关记录,并做好岗位补缺等工作。

十、做好教职员工个人防护。按照《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师生员工个人防护手册》要求,指导督促教职员工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指导教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口罩。跨区域返程的教职员工,距离较近的优先选择自驾方式,长途出行需搭乘公共交通的应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换乘。要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附件:返滁返校教职工信息报告表、教职员工承诺书.docx

 

       滁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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