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公平、民主、和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17   浏览次数:88

2011-10-17 来源:北京日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民主、公平、和谐”应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精髓和根本体现。

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规定必须确立在国家制度文化层面,必须是一种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诉求,而不能变成仅仅是对公民的行为要求和道德规范。

如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规定确立在国家制度文化层面是可以成立的,那么我个人认为:建立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公平正义、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社会,就应该是代表我们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性质的价值。这些概括起来,就可以称为“民主、公平、和谐”。

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规定必须定位在战略性层面上,而且必须定位在战略的核心理念层面。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不应是策略性目标或追求,如摆脱贫困、实现小康,等等,而应该处在理想性的、超越性的层面上,应该是国家民族的精神支柱;同样地,核心价值理念的规定不应该是我们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部目标和工作,如经济建设、繁荣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等,而是决定社会主义建设性质的那些根本目标;核心价值理念不是已经普遍实现的东西,如党的领导、普及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大众化,等等,而是正在努力追求的目标;核心价值理念不是我们社会主义追求的阶段性目标,如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是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建设全过程的终极性目标。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民主、公平、和谐,它们就渗透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方方面面。无论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社会主义都追求公平、民主、和谐;无论在什么阶段,社会主义都追求公平、民主、和谐。

最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应致力于国家内部制度文化认同,提升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也必须具有强大的国际竞争力,必须是引领世界历史发展方向的价值。因此,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大国,精神支柱与人类发展的方向相一致。在这个意义上,核心价值理念应该是更加具有普遍意义和世界意义的。

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抨击封建主义的“专制、等级、奴役”,以“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和旗帜,作为动员人民的思想武器,推翻了封建主义制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也就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所谓“民主、自由、人权”作为价值理念逐渐适应了世界局势和历史变化的趋势,赢得了较大的话语权和较强的软实力,甚至影响了“苏东剧变”和苏联阵营的分崩离析。社会主义要想在与资本主义的竞争中获得主动权,就必须有适应人类社会变化和历史发展趋势的明确的核心价值。

如果说在早期资本主义时代以法国大革命为标志的资本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是“自由、平等、博爱”,在晚期资本主义时代以美国为主要代表的资本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是“民主、自由、人权”,那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就应该是“民主、公平、和谐”。这样的规定简洁明确,既容易为人民群众所理解、记忆和认同,也可以同西方价值观形成分殊和竞争,更重要的是它们也昭示着人类发展的方向与趋势。(韩震)

终审人:s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