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2019〕3号《形势与政策》课 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实践教学方案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19-05-30   浏览次数:4009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指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理论联系实际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本质要求,也是思政课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之一。通过实践教学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国史、国情,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提高学生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分析和评价问题、辨别历史是非和社会发展方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自觉性、主动性,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努力学习、锻炼成长的责任感,以利于培养学生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根据滁州学院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2018版)的修订及关于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2018版)涉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调整的总体报告(院函〔2018〕5号),为进一步优化《形势与政策》课程实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完善以学生为中心的“三位一体”教学模式,提高《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实践性,打通思政课实践教学与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环节,提高实践育人的成效,现制定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形势与政策》课实践教学计划及要求。

一、参加对象

2018级全校本科专业学生(专升本学生除外)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形势与政策》课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较强的课程,通过实施社会实践教学,把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课堂教学与生活体验结合起来、把思想教育与社会锻炼结合起来,使大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加深对社会现状问题的认识,提升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帮助大学生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团队协作精神的塑造。

(二)基本原则:

1、政治性原则

政治性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特征,思政理论课实践教学是为了帮助学生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和理解,在实践教学中也必须坚持这一原则。

2、可操作性原则

实践教学本质上属于教学,是理论教学的重要补充和辅助手段,它要求实践教学必须让所有学生都参与其中,在学生人数较多的情况下完成这一任务,就必须要求实践教学方案具有可操作性,设计好教学主题,选择好教学手段。

3、实效性原则

大学教学主要是对基本原理的理解和运用,实践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实践教学必须围绕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这个主题。

4、特色性原则

思政理论课程总体教学目的是一致的,但各门课程的侧重点不同。《形势与政策》课实践教学必须结合本课程特点和选题内容,形成本门课程实践教学特色。

三、总体思路

本学期实践教学与学校团委及二级学院开展的暑期“三下乡”、“青年志愿者”、“创新创业训练”、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等多种实践活动形式相结合,采取团队的形式,深入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调研实践中接受教育,增长才干。

四、实践方案

(一)实践选题

参照校团委2019年暑期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选题及各二级院部开展的各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选题,由各调研小组自行确定,任课教师给予一定的指导。

(二)实践组队

根据校团委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及二级院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队要求,按5-6人自由组合,形成调研小组;各调研小组指定1名组长,其他为成员。如没有参加校团委及二级院部统一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则以班级为单位,自行组队或个人完成本课程实践环节。

(三)实践时间

一般为7月、8月,实践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与校团委和二级院部暑期社会实践相结合,本学期形势政策课不再另外进行实践。

五、具体要求

(一)担任2018级的《形势与政策》课的授课教师须在最后一次授课和班级学生说明本学期实践环节的具体安排及要求,并把第一次授课老师的邮箱留给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方便后期材料收集。

(二)班级学生以小组(或个人)为单位填写课内实践分组统计表,并以班级为单位把电子稿汇总表发给任课教师。时间:最迟放假前一周。(如有特殊情况,可和任课教师进行沟通)

(三)各组(或个人)实践成果在提交团委或者二级院部的同时,须以班级为单位另外提交给形势与政策课第一次授课老师。时间:最迟开学一周。(如有特殊情况,可和任课教师进行沟通)

(四)任课教师根据各组提交的实践成果,按照《形势与政策》课程实践成果评阅标准进行批阅后(在附件1实践教学分组汇总表中记录小组或者个人的成绩),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誊抄记分册、录入教务系统、打印学生成绩汇总表及上交实践材料等任务。(具体教研室进行统筹规划及通知

(五)任课教师完成所有实践批阅工作后,把各班学生实践材料(实践教学分组汇总表、实践教学成果材料等)电子稿发给教研主任存档。

(六)如因学生转专业造成点名册与教务系统名单不符情况,请任课老师进行汇总后提交教研部主任,由教研部主任统一交教务员和教务处协调解决。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530

  附件1:《形势与政策》课实践统计表.docx

 附件2:《形势与政策》课实践成果评阅标准.doc


终审人:s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