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朝贵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框架、课程规范、制订培养方案格式的具体要求五个方面对学校关于修(制)订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进行了详细介绍。与会人员在听取方案后,对此次教务处提出的关于修(制)订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建议。
余在岁在会上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人才培养方案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要下决心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包括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教学环节、教学评价、管理办法等;人才培养方案要体现出学校的传统、现状与定位,实现文理交融、理实结合、学以致用;学校要通过对往届毕业生的调研,了解他们需要什么课程,在此基础上寻找特色,开设若干门特色课程,各专业也应开设1-2门特色课程;要开设若干门适合企事业单位人员的课程。
修(制)订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旨在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以及《滁州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培养适应学校办学定位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