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学院邵氏基金赠款项目督察方案》(院行[2008]41号)的要求,督察组认真听取了该校总务处长、南校二期建设办主任胡凤关于2008年9月第一次督察以来逸夫教学楼工程的建设、管理及质量监控等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对该工程施工及履行监理等相关职责情况的汇报,对南校二期建设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作中形成的纸质材料进行检查,并实地考察了建设工地。
在随后进行的座谈讨论中,督察组就现场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对相关单位进行了质询,并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武从云、汪湘水指出,逸夫教学楼工程工期紧、任务重,建设办、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做好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按时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