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党委书记余在岁为处以上领导干部上廉政教育党课

文章作者:张晶晶时间:2010-06-25浏览:415

624日下午,滁州学院党委书记余在岁为该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辅导报告。这是该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

余在岁说,2010年1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包括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等内容,共18条。该准则总结了12年来反腐倡廉的经验,并依据新的情况和特点,增加了部分条款,使之更明确、更具体、更有针对性。中央此次修订《廉政准则》,表明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高度关注,昭示我们党依靠制度反腐败的方向更加明确,同时也彰显出中国共产党的自警﹑自律﹑自信的品格,对于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余在岁对《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颁布的重大意义、贯彻实施的方法等作了辅导。他指出,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必须着力解决六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三是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四是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五是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益的问题;六是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余在岁就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提出要求。他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廉政准则》,不断强化制度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形成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良好氛围。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加大对重要部门及重要工作环节的监管力度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预防为先,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严肃纪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为努力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较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该校党委副书记、院长邱克,党委副书记武从云,党委委员、副院长许志才、倪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汪湘水,党委委员、院长助理章浩,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吴开华,党委委员、教务处处长郑朝贵与全体处以上领导干部一起,聆听了辅导报告。

党课辅导前,与会同志还认真观看了廉政教育录像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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