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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戒毒等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6-02
责任编辑: 王诗根
 

进入6月,一批新法律法规开始正式施行。

食品污染物将严格限量

新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自6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新标准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新标准对铅、镉、汞、砷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

强制戒毒应书面通知家属

司法部出台的《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戒毒人员入所后,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书面通知其家属,且禁止以戒毒人员为对象进行戒毒药物试验。

无执业药师禁开药店

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6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新规范将执业药师制度作为硬性要求,规定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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