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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价值观访谈4】庚丽娜:教师应言传身教践行核心价值观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3-17
终审人: 王诗根
 

滁州学院团委副书记庚丽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觉得应该从三个方面来努力:

第一,内化于心。“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大力宣传,全民渗透,内化为共同的信仰,外化为集体统一的行为、习惯,固化为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从而形成整个民族的核心竞争力。只有每个人认同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于心,浸入骨髓,才能形成与核心价值理念相一致的集体行为,才能自觉地成为习惯和岗位实践。

第二点,从我做起。积跬步至千里,汇点滴成江河。前天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是台湾一位学者来内地高校讲学,他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也就是国家兴亡,大家的责任;而恰恰是这大家有责,很可能导致出现大家无责的局面。应该把‘匹夫有责’改为‘我的责任’。”我很认同这个观点,在问责的时候,人们往往习惯性地把责任向外推脱,人人有责也就意味着无法明确责任主体而人人无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个个体都必须牢记自己就是国家责任的主体,与他人无干。而其实这道理非常简单,“大河有水小河满,小河无水大河干”,国家和个人不就是这样的辩证关系吗?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们的共同理想和长远目标;自由、平等、民主、法治是我们始终追求的良性社会生态环境;我认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非要每个人做出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各自的行业和岗位上忠心爱国、勤奋学习、诚信经营、爱岗敬业、友善待人,这本身就是在用行动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要义。高校作为科学文化的传承机构,肩负着文化继承、科技创新、服务社会的重要职责;教师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主体,承担着教书育人、引领思想的责任;作为青年学生,更是国家发展建设的生力军和未来的主力军。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牢记使命,在点滴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们共同生存的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增添一抹精彩。尊敬师长,主动将垃圾丢入分类的垃圾箱,认真上好每一堂课,深入农村、厂矿、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到农村、社区、社会机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运用好手中的建议权和监督权为学校发展建设献言献策等等,这都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第三,传播正能。在新媒体迅猛发展的时代,尤其要强调的是要使用网络文明用语,慎重对待每次的吐槽、转发等传播行为,客观评论,明辨是非,尤为重要。因为不良信息会让网民个体迅速集结成一个规模巨大的无形团体,它的影响力和煽动力足以颠倒黑白,歪曲真相,污染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影响人们对世事的真伪判断和价值判断。因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就必须在网上网下谨言慎行,积极传递正能量。

作为一名从事团学工作的教师,七年的工作让我深深体会到,有时和学生的一次谈心就会改变学生对学习的看法、对生活的态度,很可能就影响到了他对人生价值的估量和判断;团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等思想引领、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及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在宣传倡导主流价值观念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因此,我认为,每位教师,都必须时刻注意言行,用积极的生活态度和理想信念感染、影响、鼓舞身边的人;共青团组织应该在各类活动的开展中引领青年、团结青年、服务青年,尤其是在带领青年学子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更加有所作为,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团员一同为我们的理想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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