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14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将从7月8日开始,持续到8月19日结束。这是记者从7月2日召开的滁州学院招2014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的。该校党委委员、副校长郑朝贵,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永富,与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其他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郑朝贵主持。
滁州学院今年面向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4800人,其中本科计划4200人(含“专升本”招生220人、中职对口招生240人),专科计划600人。为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该校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2014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技术保障、录取管理、宣传咨询、通知书邮寄、录取监察、后勤保卫等工作组。
郑朝贵在会上调强,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全体招生人员应统一认识,明确要求,严守纪律,统筹兼顾,通力配合,切实做好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一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工作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分解到岗、责任到人。二要把握招生政策,熟悉工作流程,认真细致地做好招生录取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要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困难和问题要尽可能考虑周全,做到未雨绸缪,以保证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三要认真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十公开”、“六不准”,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利益。
王永富对参加今年招生工作的人员提出了严格的纪律要求,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工作做严、做细、做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聚焦重点问题,加强对“十公开”、“六不准”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招生违规行为“零容忍”, 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该校教务处副处长、招生办副主任黄永青对《滁州学院2014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对今年该校各批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