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统一战线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做如下职责规定:
学校统战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加强统一战线理论的宣传教育。结合我校统战工作实际,起草和制定统战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提出学校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落实有关统战工作的政策和要求。
二、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支持民主党派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配合校党委召开情况通报会、专题座谈会 , 听取民主党派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同民主党派做好基层组织的换届工作。
三、支持和帮助统战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发挥统战团体在学校发展和建设工作中的建言献策与民主监督作用。
四、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支持他们履行权利和义务。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协助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开展工作。
五、加强对党外后备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建立健全培养机制。协助党委和上级相关部门做好举荐工作。
六、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加强与少数民族师生的联系,协调解决他们反映的有关问题。
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了解和掌握师生宗教信仰的基本情况。
八、积极开展台港澳和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台、港、澳地区同胞及国外侨胞的接待工作。加强与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和海外归国留学人员的沟通和联系,协助搞好各种联谊活动。
九、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制度,完善统战工作网络,进一步使学校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探索和完善适应学校建设和发展的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
十、加强统战理论和方针政策学习,认真探讨高校统战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开展高校统战理论的研究工作。
十一、负责统战政策咨询,接待处理统战成员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上级文件的传达、落实和归档工作。负责统战信息的发布、上报及工作简报的编制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基层党组织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为了确保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统一战线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形成良好的工作网络,根据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精神和学校工作实际,各基层党组织统战委员负责本单位的统一战线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明确基层统战工作对象。基层党组织,尤其是统战委员要了解掌握本单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知识分子中有影响的人士、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及眷属、少数民族人士、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各级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情况。
二、与统一战线成员广交朋友。通过经常性的联系,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的工作。负责召开本单位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学校、学院建设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在职权范围内,帮助统一战线成员解决实际问题。
三、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统一战线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学习生活等情况,并向校党委和有关部门提出对他们的培养、选拔、安排、使用的意见与建议。积极发现并向学校党委推荐德才兼备、年青优秀的党外人士,充实党外后备干部队伍。
四、邀请统一战线成员中有代表性的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重要会议,为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并通过他们充分调动其周围群众的积极性。
五、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把好组织发展关。支持民主党派干部、党外代表人士搞好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支持他们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举办的有关学习培训、参政议政和调研考察等统一战线活动。
六、结合各个时期统战工作的发展要求,配合学校统战部做好党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增强本单位师生员工对统战工作的了解,支持统战工作的开展,形成基层统战工作的良好氛围。
七、落实学校党委及基层党组织的统战工作制度,保证基层统战工作的正常开展。负责组织安排本单位统战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和报道工作。
八、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做好统一战线的其他工作。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