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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2020年秋季教职员工返校工作方案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8-21
责任编辑: 申思达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更新版)》等文件精神及学校有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8月21日机关部门正常上班、各学院教职工返校报到。

一、认真做好返校前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暑期轮休期间疫情防控

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轮休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人员流动管理,严格外出人员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健康日报和检测制度,引导教职工做好开学返校准备工作。

(二)精准掌握教职工有关信息

教职工通过掌上蔚园APP、所在各二级单位日报等方式,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提醒教育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需外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三)做好返校返岗准备

教育引导教职工及时掌握本地及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经常居住地不在滁州市和已返回滁州教职工,在返校到岗前14日内原则上不得外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应提前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日报行程和健康情况。各单位加强防控工作人员配备,开展工作排查完善防控体系督促落实。

二、组织教职工有序返滁返校

(一)把握信息,分类施策

1.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持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中风险地区教职员工须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14天后,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及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暂不返校报到。

2.近期从境外返回的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境外返皖人员管控措施,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持 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 “绿码”返校报到。

3.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曾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 

4.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教职员工,暂不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并报学校批准后,可返校报到。

(二)组织教职工安全有序返校

1.各单位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及时将学校工作安排通知到所属教职员工按照上述人员分类情况,安全、有序组织教职工按要求返滁返校返岗。

2.外地教职工返回滁州前须提前两日向所在单位报告行程、交通方式、身体状况等信息。各单位要全面摸清、准确掌握教职员工所在地信息、假期旅历、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情况,逐人签订入校前14天健康承诺书建立健康台账,坚决杜绝教职员工带病、带隐患返校。

3.做好返校途中防控工作。(1)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3)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4)跨区域返程的教职员工,距离较近的优先选择自驾方式,长途出行需搭乘公共交通的应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换乘。要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4.对没有返校的教职员工,各有关单位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台账,加强教育指导。

三、落实开学后教职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宣传教育和健康监测

1.按照《安徽省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更新版)》要求,指导督促教职员工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严格落实教职工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

2.各单位要及时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传达到所属每位教职员工,教育所有返滁教职员工严格遵守滁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3.各单位每日通过掌上蔚园APP、二级单位日报掌握教职工健康情况,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学校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二)做好教职工流动管理

1.落实防控基本措施。落实对进校教职员工身份识别、登记测温等制度按指引要求佩戴口罩。提倡教职工乘坐私家车辆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防护

2.做好流动人员管理。长期往返工作、居住地之间,及因工作需要出差的教职工每天上报健康状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动态掌握其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在外教职工生病时要及时报告单位,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行追踪和随访,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给校防控办和校医院。开学后在节假日、周末时间需外出的教职工,须向所在单位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提醒做好个人防护、日报健康信息,掌握行程信息,并及时通过日报表上报学校。

3.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各单位要及时追访和上报。对有关教职员工视情况做出暂缓返校上岗安排,由所在单位安排专人做好相关记录,并做好岗位补缺等工作。

(三)严格外出人员审批

1.继续实行人员外出审批。教育教学时间内教师一律不外出,确需离开滁州须履行审批程序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校须先落实卫生措施再进入办公或教学场所疫情解除前原则上不组织召开国内外学术会议,教师个人尽可能减少外出参加科研相关会议,如需参会须履行审批手续经常居住地不在滁州的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没有异常情况的在教育教学期间只需审批一次。

2.严格审批程序副处以上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党委书记审批;其他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校长审批。

四、应急处置

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教职工进入校园,本人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并按要求处理。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由学校按照《安徽省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管理指引(更新版)》和防控应急预案等及时处理。

滁州学院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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