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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01
终审人: 吉晓华
 

各二级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推进新闻工作更好地为师生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十二届新闻奖评选工作,现将参评作品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资格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日期间首次刊登在各级媒体、宣传我校的原创新闻作品。

二、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新闻奖设立5个评选项目,参评作品按各项目要求申报。

(一)消息类:迅速报道学校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

作品要求:新闻性、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长度不超过1000字。

(二)通讯类: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感染力强,长度不超过4000字。

(三)摄影类:各类单片和组照。

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具有表现力,标题及文字说明完整,简洁清晰;一组组照不超过7张图片。

(四)新媒体类:发表于学校、各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官方微博、微信、抖音、QQ校园号等平台的新闻作品。

作品要求:原创首发、新闻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充分应用新技术和多媒体表现手段,具有交互性强、信息量大等特色。

(五)音频、视频类:不单独分文体。发表于各媒体平台,以音频、视频的方式发表的新闻作品。

作品要求:原创首发、新闻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

三、报送时间和报送办法

各单位提交作品登记表(附件)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一)文字类作品、图片作品:提交该作品剪报、网页截图复印件等。

(二)新媒体作品:提交作品首屏的打印页,音视频内容提交完整文字打印稿,在《滁州学院好新闻参评作品登记表》(附件)填报作品网址或可供阅览二维码。

(三)音频、视频类作品:提交该作品内容的文字打印稿,文字稿内容要求同原播作品一致,段落清晰完整,文字与标点符号使用准确。

参选作品由各单位组织统一报送,每单位每类别作品不超过10件,每人每类别限报1件作品。推荐单位负责对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报送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11月10日前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汪宇,联系方式:3510006,电子邮箱:1024157632@qq.com

四、注意事项

(一)参评作品的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所有参评作品的作者,刊发时署名超过3人(不含3人)或未署名的,视为“集体”署名。

(二)如发现参评作品、获奖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作品电子版进行过二次加工,参评作者造假(原署笔名的,应加在真实姓名后的括号中)等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将享有使用权,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

附件:附件:滁州学院好新闻参评作品登记表.doc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11月1日

(稿源单位审核:马报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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