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25年宣传部相机比价采购函

文章作者:时间:2025-07-02浏览:14

尊敬的供应商:

因工作需要,滁州学院宣传部拟购置一批相机设备,现进行比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货物最高限价:4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三、货物要求(见附件1)

四、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将货物送至校方指定地点,需要安装调试的安装调试完毕。

五、供应商须知

本项目质保期两年,成交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校提交合同总价2.5%的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退还。

六、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于2025年7月8日15:00时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报送至滁州学院宣传部(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行政楼418室)。

报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加盖公章)。

2.报价函货物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

七、成交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八、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418室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50-3510006

附件1:货物参数.docx

附件2:采购项目报价函.xlsx

滁州学院宣传部

       2025年7月2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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