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滁州学院校区和校内主要道路名称的通知
为进一步增强校园环境的人文底蕴和育人功能,传承和创新校园文化,增强全校师生对校园文化建设的认同感和责任感,经研究决定开展南北校区和校内道路名称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校区名称:
北校区,南校区。
2.道路名称:


二、命名要求:
1.反映学校特色、办学理念,融合学校的历史、文化、学术传统;
2.反映校园所在区域的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特色;
3.反映学校面向新世纪、面向未来的精神风貌和远大追求;
4.言简意赅,一般不宜超过三字。
三、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校友、社会友人均可参与征集活动。
四、时间安排:
1.筹备阶段:2008年3月15日—3月20日。向全校公布征集相关事宜。
2.征集阶段:3月21日—5月20日。接收并整理应征作品。
3.评选阶段:5月21日—6月20日。
(1)由院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步评选。
(2)由专家组对通过初评的应征作品进行认真评选,按每个待命名的校区、道路预选2—5个方案提出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通过校园网、报纸、橱窗、广播电台等渠道进行广泛公布,通过民意投票、讨论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3)专家组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讨论,并形成最终推荐方案。
(4)由院党委对专家推荐方案进行审议,确定最终命名方案并对最终命名方案进行公示。
4.公布阶段:6月20日前。在媒介上对最终命名方案进行公布。
五、应征方式:
应征投稿采取自愿原则,经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投寄,所有应征的命名,均应按“滁州学院校区名征集表”和“滁州学院路名征集表”(详见附件)要求填写,并附上命名者单位、联系电话等个人资料。
应征投稿截止日期:2008年5月20日。
六、方案采用:
1.命名一经上述程序确定并最终正式采用,由学校发给录用者证书和奖金。
2.命名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滁州学院所有。
请各总支(直属支部) ,各系(部)、各部门认真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应征活动,为校园文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滁州学院党委宣传部
二○○八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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