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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职工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登记管理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9-10-29
责任编辑: 马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加强对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平合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各单位教职工以个人名义建立的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进行登记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记备案

此次登记备案的对象是各单位在各类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担任群主的教职工。每位教职工应如实填写《滁州学院微信群主登记备案统计表》(详见附件)。11月8日下午下班前完成登记,并将《统计表》纸质版盖章报送行政楼418室,电子版发送到1254860701@qq.com。联系人:陈沭文,联系电话:3510006。

后续如有新开通的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或有变更的,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在开通或变更5天内进行再次报备。

二、规范管理

1、各工作群实行实名准入和请出制度,及时清理工作群中非本学院、部门人员和已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

2、按照“谁建群谁负责”的原则,“群主”是群组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群内发布的信息负责。

3、群组成员参与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不得发布与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不得讨论涉密工作和敏感话题,不得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不得传播低俗内容;不得发布骚扰、广告信息;坚持正面交流、文明用语,不掺杂负面情绪。

4、加强对各二级学院、部门教职工的教育宣传和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的监管力度,不当言论一经发现要及时报告、坚决制止,依规依纪依法迅速处置。


附件:滁州学院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群主登记备案统计表.docx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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