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二级学院、部门: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根据需求,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将启动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遴选教师,请有关学院做好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www.clecteacher.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
二、申请条件与派出待遇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等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教师或有2学年及以上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经历。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部分岗位须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7.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三、选拔考试与录取培训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人选须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6月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拟培训人员。待正式录取后,通知将发送至中方承办院校和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同时,抄报教育厅。被录取教师须接受语合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登录www.clecteacher.chinese.cn平台进行网上注册。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
2.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字),以及所在学院出具的推荐信(二级学院需对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作出评价)。
3.推荐信等材料请于2021年6月1日18:00前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楼318尤佳处,电话3510898。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