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根据滁州市文明办文明创建要求,为保证校园电动车骑行安全与文明,自2021年10月12日起,学校将对校内电动车文明骑行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无牌无盔的电动车骑行者禁止进入校园;
2.校园内禁止无牌无盔电动车骑行,禁止骑车带人(12周岁以上)、打电话、超速等不文明行为;
3.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将车辆予以扣留,待所属单位或二级学院出具证明后方可领回自行处理;如果有学生三次以上被发现违规行为,学校将给予校纪处分。
4.凡违反上述规定在校园内造成交通事故的,骑行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含外包后勤企业、安保公司人员)校内文明骑行电动车的教育,学校将定期通报校内各单位师生文明骑行情况,结果将纳入年终安全稳定工作考核。
滁州学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