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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23
责任编辑: 丁荣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2021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业务

为做好省教育厅、财政厅2021年度决算会审编报工作,根据财政国库支付相关要求,财务对外报销业务到12月20日截止(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根据上级要求时间截止)。开始报销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期间如使用公务卡消费,请在免息期内先自行还款。涉及冲销借款的报销业务应及时送达财务,不受报销时间限制。

根据科技处10月11日《关于开展纵向科研项目结转的通知》,凡符合通知要求纳入清理范围、年底前使用完毕的经费,请在12月20日下班前提交报销单据至财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清理各项收入并及时入账

1.请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抓紧催缴欠费学生学杂费。

2.请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认真清理房屋出租、水电等收缴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及单位及时缴纳,确保学校各项应收款项足额入账。

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收到的各类业务收入,请于1228日前及时、足额上缴。

三、清理各类预付、预借款项,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根据《滁州学院往来款管理办法》,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清理各类预借款项,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冲账手续,对于学校预算划拨的公用经费的借款,当年借款应于当年结算。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办理报销冲账手续的,暂停经费使用。

四、进一步加快采购预算执行进度

各有关单位加快推进采购项目执行进度。各类设备及大宗物资采购、工程维修、实验室改造项目,根据合同及时办理验收及财务结算付款手续。

五、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支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防止岁末年初突击花钱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严禁违规安排支出,坚持应保尽保、能压尽压、可省尽省,坚决防止岁末年初突击花钱。

 

                                   财务处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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