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5 来源:学习时报
一个国家政治发展的成熟度,实际上取决于这个国家从政者的民主历练程度。政治承诺,就是从政者必不可少的一种政治训练,它要求从政者若有决心去从事公共事务活动,则须有义务向人民做出许诺,争取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并由此来约束和限制未来的政治行动。政治承诺不是一种简单的语言游戏,而是从政者与公众之间一种有效的政治沟通,是从政者基于对公共事务的自愿参与和执着,对人民群众的偏好所作出的回应。将政治承诺引入领导干部任期制,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标尺,本质上就是要使从政者直面人民的疑虑和询问,将自己的政治主张公之于众,给予人民一种明确的政治愿景,接受人民的选择和评判,从而最终达到政治过程的透明化和可预见性,推动中国民主政治的进步。
深化任期制与政治承诺制的建构
定期换届选举是政治任期制的集中体现。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我国将自下而上进行换届选举,乡县市省中央五级国家机构循序渐进,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同时进行,涉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数以百万计,这将是考验我国政治任期制成熟度的关键当口,同时也是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契机。
自从1980年代邓小平提出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以来,我国已经成功限制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最高任职年龄和连任届数,领导干部退出机制已经逐步规范化。在此前提下,如何选拔好干部将变得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如何将更加优秀、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到合适的领导岗位上来,将是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任务。
从政治认可的理论而言,从政者的提拔任用关键要得到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评价与信任。作为评判者,党和人民群众是换届选举的主角,他们要客观评价竞职从政者的履职经历和工作业绩,从中审视其个人道义品质和从政能力,以客观量化的考核体系看其是否能够达到德才兼备的标准。同时,竞职者的主观态度和从政打算也很重要,他需要以政治表达的方式来阐述自己的治理计划,向人民群众解释为什么要主动竞职参与公共事务,有何政治目标,以此来展示自己的执政能力,获取组织和人民的认可。如果领导干部都是“失语者”,沉默无闻,人民群众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不明确他未来的从政打算,只能根据他曾经的业绩“打分”,这如何能消除人民群众对未来发展的疑虑,保证未来政治发展的确定性?因此,打捞从政者的心声,让从政者把政治理念和治理蓝图表达出来,面对人民公开其政治承诺,应该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尺。
从任职承诺走向竞职承诺
我国实施政治承诺制已经近20年的时间,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任职承诺制度。1994年,山东省烟台市最早试行建立了政府社会服务承诺制,后来在全国各级政府推广开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行政承诺制度,成为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行政承诺制要求政府机关将政府承诺服务依据、承诺服务的对象、承诺服务的基本内容以及政府服务违约责任的追究机制等公之于众,向公众作出信守性承诺,接受公众的监督,以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公众需求。行政承诺制度是一项保障我国政府服务公开化、程序化和实效化的制度,它使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公开明确,在公共事务的处理上权责统一明晰,有效地促进了公众对政府的监督,提高了政府效能和责任感。
十六大之后,随着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承诺制成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国各地逐步探索建立了党员公开承诺制。具体来说,党员承诺制就是党员个人根据自身的情况,自愿提出承诺事项,公开向人民群众承诺的一种方式,其实质是党员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形式。
综观我国政治承诺制的实践,无论行政承诺还是党员承诺,本质上都是一种任职承诺,是一届国家政权机关和党员干部任职伊始,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向党和人民群众表明你的参政任职的具体计划,向人民群众保证未来要做到什么,如何去做。这种任职承诺客观上督促从政者要知行合一,政治运行透明可察,人民群众监督有的放矢。
但是,这种任职承诺在具体实践中往往会变成职务承诺,即从政者所许诺的事务是其日常工作职责的一部分,无论他承诺与否,实际上都是必须完成的。即使对于某些从政者而言,所做出的任职承诺超出了其职务承诺范围,具有执政为民的政治意义,但是它仍然只是回答了从政者被选拔之后要干什么,而没有解释他为什么得到晋升。这就要求必须将政治承诺推进到从政者任职之前,从任职承诺走向竞职承诺,使政治承诺贯穿整个政治过程。
竞职承诺将推动干部选拔制度的完善
竞职承诺能解决干部选拔是“向前看”还是“向后看”的问题。目前,我国干部选拔主要采取了“向后看”的选拔标准,根据领导干部的履职资历和施政业绩确定其政治升迁。这一标准客观上反映了一个人的从政能力和道德水准,可以充分量化,比较客观公正。但是,问题在于履历完整、工作经验丰富只能代表这个人曾经做事贡献的程度,但并不能保证他以后可能做得多出色,甚至,原来的能人、好人也可能无为、堕落。一些干部,之所以在从政初期兢兢业业,功绩卓著,一旦被选拔到更高位置上,反而碌碌无为,甚至因贪污腐败而锒铛入狱,原因之一就在于选拔时只“向后看”,只看他曾经做过什么,而没有“向前看”,没有用有效的制度来约束他的未来预期。
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途径,就是建立政治承诺制度,特别是竞职承诺来加以约束。竞职承诺意味着领导干部在任职之前、竞职伊始就要向人民自愿、公开地做出承诺,不是以曾经的资历而是以个人的荣誉与尊严作为担保,接受公众的评价和选择,由此选拔出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干部来。
竞职承诺也能解决干部选拔是“向上看”还是“向下看”的问题。我国对于干部选拔任用一般采取组织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制度,在充分体现民意的基础上,保证组织意见的贯彻,两者的最佳结合点是要看竞职者是否能够为人民群众利益服务,是否受群众拥戴和爱护。但是,不可否认,在具体实践中,有些地方组织部门独揽用人决定权,没有充分吸纳民意,容易形成暗箱操作,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只喜欢“向上看”,善于揣摩上级组织和领导的意图,按照上级的部署行事;而不屑“向下看”,对人民群众的呼声无动于衷。在位时所谓的政绩也只是做给上级看的,至于是不是真正权为民所用,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则不是他考虑的问题。跑官、要官、买官现象之所以还存在,原因就在于一些地方干部选拔权的主体只有组织而没有群众。
如何协调“向 上 看”和“向下看”,平衡干部选拔中的民意和组织意图?竞职承诺的引入,可以有效解开这个干部选拔中的死扣,它使得干部选拔的用人权和评议权有效地掌握在人民群众手中。一方面,竞职承诺要求竞职者必须把对未来的政治设想公布出来,与公众协商沟通,努力争取获得公众的理解和认同。竞职承诺的公开透明性使得竞职者不能再单向地只对上级组织承诺,而必须兼顾组织意图和民意,尤其要以民意为本,唯有如此,才能够赢得民心,才可能有获取任职的机会。另一方面,作为评判者和监督者,人民群众不再是以结果论英雄,而是从政治承诺作出的那一刻起,就可以随时随地地监督从政者的一言一行,评议其是否能够信诺践诺,使政治监督过程化。竞职承诺还能解决干部选拔是“向远看”还是“向近看”的问题。博弈论的研究表明,在频繁变动的环境中,机会主义行为将占据主导地位。目前,在一些领导干部中,确实存在着一种政治投机主义倾向。他们为了政治升迁,不是在任期内的四五年时间充分履政,只在换届将至之时才临阵磨刀,突击政绩,忽悠民意,糊弄组织。这就形成了有些地方发展中只“向近看”,不重长远的近视现象。
之所以存在这种现象,很大程度上在于缺乏有效的政治承诺制度,使得人民群众根本无从知晓从政者的施政规划和政治打算,从而也就无法约束从政者。竞职承诺的特点就在于它使得政治过程变得程序化和有计划性。竞职者若要获取治理公共事务的权力,就需以5年为任期,统筹考虑地方长远发展与近期目标的关系,平衡长期目标和短期行为的矛盾,由此解决只顾眼前不图长远的问题。
简言之,把政治承诺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标尺,就是要让从政者发声。将竞职承诺与任职承诺相结合,形成政治承诺,使民意上升为从政者的政治意志,由此达成从政者与人民群众之间良性的政治沟通与对话,这将有效深化和完善干部选拔制度和任期制,促进中国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王庆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