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晚,滁州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郑爱龙副教授以《低调的道德与高调的法律》为题,为该校学子学术讲座。
郑爱龙从道德与法律的学理含义入手,详细阐述了道德与法律辩证关系。他强说,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法律实施的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在一定条件下,道德和法律会相互转化、相互促进。
郑爱龙结合大学生实际,强调青年学生必须高度重视道德素养的提升、法律意识的增强,做一个讲文明、守法纪的社会公民,以促进自身健康成长成才,更好地适应社会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强烈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