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虞云耀(全国党建研究会会长):
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对国家事务和各项事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这种领导必须通过科学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机制来实现。实践表明,制度和体制机制更具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机制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就能充分发挥,党的执政效能就会进一步提高,实现党的执政目标、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也就有了可靠保障。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执政方式党中央,认真总结我们党执政的宝贵经验,不断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革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理念,这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创新。
坚持科学执政,首先要有科学理论作指导。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坚持不懈地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成为我们党科学执政的指南。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们党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国内多种复杂矛盾中,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就。
坚持科学执政,还在于注重发挥制度优势。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并不断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各项具体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大大提高了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效率。
我们党执政的本质是领导人民实现当家作主。坚持民主执政,就是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十六大以来,我们党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通过党内民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使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之间良性互动、同步发展,保持和增强了党和国家活力,有力推动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与此同时,我们党按照民主执政的原则,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党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实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听证,健全群众利益诉求和民意表达机制。所有这些举措,使我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依法执政的理念从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上确立了法治的基础性、关键性地位,在共产党执政史上第一次解决了共产党执政方式的基本问题,也反映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方式的与时俱进。我们党坚持依法执政,保证党和国家机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逐步推进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的法治化,不仅在现实中成效显著,其深远意义也不可估量。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同时,我们党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工作透明度越来越大,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不断拓宽,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有了制度保障。
十六大以来,我们党依靠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的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不仅使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还让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活力。只要我们始终保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信念,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我们党就一定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