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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02
责任编辑: 汪旭
 

校党字〔2021〕60号

基层党委、党总支:

在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过程中,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能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庆祝建党100周年之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优秀共产党员

本次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共40名,其中教工党员30名、学生党员10名。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推荐教工党员,应注意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倾斜。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本次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共20名,其中“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占一定比例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委员、二级党委(党总支)秘书和学校党委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一般要具有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可适当放宽。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本次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共13个,其中:先进二级党组织3个、先进党支部10个。

基层党委(党总支)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本单位正式党员数10%左右的比例,评选表彰院级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评选表彰的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在教学、科研、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创造一流业绩、做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习勤奋,成绩优良,综合素质高,密切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须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定过“优秀”等次处级干部除外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评优的重要参考。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立德树人、深化改革、服务师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评先进党支部,须通过学校“五好”党支部检查验收。

三、评选程序

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全部进行差额评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坚持好中选优原则,按照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推荐、评审小组评审、校党委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推荐对象由各二级党委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先进二级党组织由各二级党组织自愿申报;先进党支部机关党委可推荐2个,其他各二级党组织推荐1个;优秀共产党员各二级党组织推荐2名教工党员、1名学生党员,机关党委推荐6名教工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二级党组织推荐1-2名,机关党委可推荐3-4名。在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中,各二级党组织党员处级干部最多推荐1人(机关党委最多推荐3人)。

推荐对象经基层党委(党总支)会议研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二)评审。党委组织部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审议,差额提出拟表彰建议名单,报校党委研究审议。

(三)决定。校党委研究决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对象。

(四)公示对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并听取校纪委意见。

(五)表彰。公示无异议后,校党委进行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建党100周年之际,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达到激励先进、带动后进、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

2.各二级党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程序,多方面听取意见,坚持好中选优,杜绝轮流坐庄、平衡照顾。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做到“选得准,立得住”,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考验。校纪委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监督。

3.各单位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要注意结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先进事迹材料做到真实可靠、生动可感、语言简洁,在全面反映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体现特色。

4.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形式,对评选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事迹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再创佳绩。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于20216月1011:00前将有关推荐对象的推荐审批表(附件1)、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报校党委组织部。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纸质版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报送:420299261@qq.com

附件1:滁州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2:填表说明.docx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

                                  20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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